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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1532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11 期 11-1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09.08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
800 地號 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 800  地號 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計畫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32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1  年 9  月 8  日起張貼本府及
              土城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1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土城區頂福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土城區中州路
               28 巷 28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
              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fdpeipo.weebly.com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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