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4 期 11-12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10.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第 3 次)新北市 新店區廣明段 809 地號等 3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 第 2 次)新北市新店區廣明段 809地號等 3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第 3 次)新北市新店區廣明段 809 地號等 35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第 2 次)新北市新店區廣明段 809 地號等 3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及第 29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第 3 次)事業計畫書、圖及變更(第 2 次)權利變換 計畫書自 111 年 10 月 21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 展覽 30 日,並於 111 年 11 月 8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 新店區寶興市民活動中心 1 樓會議室(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 65 巷 59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第 3 次)事業計畫書、圖及變更(第 2 次) 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 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 站(網址如下:http://60.251.45.234/townic/),估價報告書詳細 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