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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0636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5 期 12-13 頁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1  地號等 3  筆(原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臨三民路二段正隆巷側自建築線退縮 2  
公尺鋪設柏油供道路使用部分,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主    旨:公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1  地號等 3  筆(原 2  筆)土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臨三民路二段正隆巷側自建築線退縮 2  公尺鋪設
          柏油供道路使用部分,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依    據:本府 111  年 1  月 22 日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0636 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旨揭臨三民路二段正隆巷側自建築線退縮 2  公尺鋪設柏油供道路使用部
          分,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2  款(略以):「車道…
          …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詳附圖)。
          ※適用本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巷道之附圖,請逕向業務機關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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