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5 期 12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01.24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 -1 地號等 3 筆(原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海山 段 912-1 地號等 3 筆(原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 、圖,並自 111 年 1 月 24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1 地號等 3 筆(原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1 年 1 月 28 日至 111 年 2 月 26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所有權人如對事業計畫核定不服者,依訴願法第 14 條及第 58 條規定,得於本核定函達到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向 內政部提起訴願。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sfhs103.pixnet.net /blog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 本市板橋區公所、本市板橋區福壽里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公告欄、本市板橋 區公所公告欄、本市板橋區福壽里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 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