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4 期 32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智興段 281 地號等 17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智興段 281 地號等 17 筆土地都 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內鄰大同路二段 272 巷現有巷道自行退縮 2 公 尺供道路使用部分,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主 旨:公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智興段 281 地號等 1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智興段 281 地號等 1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 變換計畫」內鄰大同路二段 272 巷現有巷道自行退縮 2 公尺供道路使 用部分,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依 據:本府 111 年 1 月 13 日新北城更字第 1114670096 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旨揭鄰大同路二段 272 巷現有巷道自行退縮 2 公尺供道路使用部分, 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2 款(略以):「車道……及 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詳附圖)。 ※適用本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巷道之附圖,請逕向各業務機關查 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