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9 期 28-29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11.18 日起生效實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實施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會擔任實 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11 年 11 月 18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以下簡稱本條例 )。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1 年 11 月 25 日至 111 年 12 月 24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中榮街 104 巷(部分)、中榮街 104 巷 11 弄 、中榮街 104 巷 21 弄」現有通路,廢巷示意圖詳見本案計畫書、 圖。 四、因本案事業計畫於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依 108 年 1 月 30 日 修正公布之本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如 對本案核定處分不服者,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 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 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563-568.d ipmap.com/。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 處、本市新莊區公所、本市新莊區中原里及毗鄰中平里辦公處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莊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中和區中原里及毗鄰中平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 報、刊登新聞紙 3 日。 ※公告事項三、五,請逕向「業務機關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