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898928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3479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9 期 28-2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33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11.18  日起生效實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實施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會擔任實
          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11  年 11 月 18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以下簡稱本條例
          )。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榮富段 563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1  年 11 月 25 日至 111  年 12 月 24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中榮街 104  巷(部分)、中榮街 104  巷 11 弄
              、中榮街 104  巷 21 弄」現有通路,廢巷示意圖詳見本案計畫書、
              圖。
          四、因本案事業計畫於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依 108  年 1  月 30 日
              修正公布之本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如
              對本案核定處分不服者,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
              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
              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563-568.d
              ipmap.com/。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
              處、本市新莊區公所、本市新莊區中原里及毗鄰中平里辦公處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莊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中和區中原里及毗鄰中平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
              報、刊登新聞紙 3  日。
          ※公告事項三、五,請逕向「業務機關網站」查閱。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