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14 期 7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09.28 日起實施「劃定新北市永和區國光段 89- 1 地號等 20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主 旨:核定「劃定新北市永和區國光段 89-1 地號等 20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 都市更新計畫案」,自 110 年 9 月 28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9 條、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及第 23 條。 公告事項:一、劃定新北市永和區國光段 89-1 地號等 20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 市更新計畫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永和區公所、本市永和區豫溪里及光 明里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及新聞紙 3 日。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reurl.cc/7odjeb ,點選「最新消 息」之「都更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