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899005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0465970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夏字 第 5 期 12-13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05.02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
373-1 地號等 42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 373-1  地號等 42 筆土地都市更新
          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99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及
          第 29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1  年 5  月 2  日起張貼本府及板橋區公
              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2  時 3
              0 分假本府都市更新處 2  樓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66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
              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
              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is.gd/AhbQwF),估價報告書
              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
              計畫內容為準。
          五、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次公聽會採視訊會議及實體會議併行辦
              理,針對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請先下載思科視訊軟體( Cisco Webex
              Meetings,其操作說明請至 https://pse.is/3fwu4u  下載),並於
              會議開始前以實際姓名加入會議(會議碼: 25197308669,密碼:05
              12),以利會議進行及紀錄,另會議係採登記制發言,參與視訊會議
              且欲發言者,請於會議開始前 20 分鐘先加入會議並向線上會議管理
              員(本府都市更新處)登記;參加實體會議者,請佩戴口罩,另如有
              發燒或咳嗽或仍在自主隔離或曾接觸過確診者等情形,請勿參加實體
              會議,本府將配合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安排與會所有權人及相
              關權利人依序分批入場。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