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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04656772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9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08.23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
435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信義
段 435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 435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 435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
          及第 29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擬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
              10  年 8  月 23 日起張貼本府及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10  年 9  月 9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府 3  樓 307  簡報
              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3  樓 307  簡報室)舉辦公
              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次公聽會採視訊會議及實體會議併行辦
              理,針對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請先下載思科視訊軟體(Cisco Webex
              Meetings,其操作說明請至https://pse.is/3fwu4u 下載),並於會
              議開始前以實際姓名加入會議(會議碼:1707826147,密碼:0435)
              ,以利會議進行及紀錄,另會議係採登記制發言,參與視訊會議且欲
              發言者,請於會議開始前 20 分鐘先加入會議並向線上會議管理員(
              本府都市更新處)登記;參加實體會議者,請佩戴口罩,另如有發燒
              或咳嗽等情形,請勿參加實體會議,並配合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
              ,安排與會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依序分批入場。
          四、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五、計畫內容詳見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及擬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
              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
              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yung-yi-fong.com/renewal) ,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
              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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