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21745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0465651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1 期 4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12.30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
326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 326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0  年 12 月 30 日起張貼本府及
              中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1  年 1  月 13 日下午
              2 時假景福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 164  巷 2  號)舉
              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
              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apexer.com.tw/
              link/#tab-id-9),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