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9 期 30-31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11.29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 210 地號等 54 筆(原 4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 市新店區寶元段 210 地號等 54 筆(原 4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 210 地號等 54 筆(原 47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 210 地號等 54 筆(原 4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及第 48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1 年 11 月 2 9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寶興市民活動中心 2 樓 C 教室 (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 65 巷 59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 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 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hkz da.com.tw/),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 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