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9 期 27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公告自 110.05.22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0-2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實施銘益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 敬段 30-2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 10 年 5 月 22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案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本 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 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更 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第 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經查實施者 於 103 年 10 月 14 日申請報核事業計畫,故得適用本條例修正前 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0-2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0 年 5 月 28 日至 110 年 6 月 26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範圍內「復興路 80 巷」現有通路廢巷改道及水道改道規劃,詳 見本案廢巷改道及水道改道示意圖。 四、因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如對本案 核定處分不服者,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 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jybui lding.com/case1.html。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 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本市新店區忠孝里里辦公處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公告欄、本市新店 區公所公告欄、本市新店區忠孝里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 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