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7301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0465356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4 期 30-3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01.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77 筆(原 6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
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77 筆(原 68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77 筆(原 68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77 
          筆(原 68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
          及第 29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1  年
              1 月 21 日起張貼本府及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11  年 2  月 9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政府 28 樓
              都委會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28 樓都委會會
              議室)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書,
              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
              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
              tp://www.chinaremc.com/page/22),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
              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