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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04653147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1 期 41-4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33、48、54、8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03.27  日起實施「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實施德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
          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10  年 3  月 27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案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本
              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
              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
              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經查實
              施者於 104  年 4  月 24 日申請報核事業計畫,故得適用本條例暨
              其施行細則修正前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0  年 4  月 2  日至 110  年 5  月 1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府 108  年 2  月 12 日新北府城
              更字第 1084210885 號函及核定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四、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ZQE17V 。如需
              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
              所、本市中和區碧河里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中和區碧河里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
              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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