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1 期 41-42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03.27 日起實施「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實施德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 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10 年 3 月 27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案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本 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 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 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經查實 施者於 104 年 4 月 24 日申請報核事業計畫,故得適用本條例暨 其施行細則修正前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339 地號等 1 筆(原 43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0 年 4 月 2 日至 110 年 5 月 1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府 108 年 2 月 12 日新北府城 更字第 1084210885 號函及核定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四、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ZQE17V 。如需 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 所、本市中和區碧河里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中和區碧河里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 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