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69253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9470888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10 期 33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23 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8.20  日起實施「劃定新北市新店榮工廠地周邊
都市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主    旨:公告「劃定新北市新店榮工廠地周邊都市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自 109  年 8  月 2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9  條、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及第 23 條。
公告事項:一、劃定新北市新店榮工廠地周邊都市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
          二、公告期間:自 109  年 8  月 20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
          (一)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本市新店區寶福里及寶
                興里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及新聞紙 3  日。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index.jsp,點選「最新消息
                」之「都更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