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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9470822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3 期 2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10.04.15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 1
-18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 1-18 地號等 39 筆土地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0  年 4  月 15 日起張貼本
              府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10  年 4  月 23 日
              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板橋區福翠市民活動中心(地址:新北市
              板橋區萬板路 812-1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
              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jsl.com.t
              w/about.aspx?type=9)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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