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 第 4 期 44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01.15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 段第二崁小段 143 地號等 3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43 地號等 30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0 年 1 月 1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本市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0 年 1 月 29 日 下午 2 時整假板橋區音樂公園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 235 巷 2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sites.google.com/vie w/lmwebsite),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