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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9470599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 第 4 期 4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01.15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
段第二崁小段 143  地號等 3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43  地號等 30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0  年 1  月 1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本市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0  年 1  月 29 日
              下午 2  時整假板橋區音樂公園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
              235 巷 2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sites.google.com/vie
              w/lmwebsite),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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