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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9470501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15 期 1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9.30  日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 6
92  地號等 2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 692  地號等 2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一式共 2  份及公告 2  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9  年 9  月 30 日起張貼本府及
              三重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09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時假忠孝橋市民活動中心(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安街 160-1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clur.com.tw/product-
              detail-2469619.html),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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