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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9470328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夏字第 6 期 17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33、48、8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核定自 109.04.11  日起生效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公
館段 1169 地號等 10 筆(原 7  筆)土地暨江子翠段新埔小段 22-2 地
號等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翔譽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
          板橋區公館段 1169 地號等 10 筆(原 7  筆)土地暨江子翠段新埔小段
           22-2 地號等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9  
          年 4  月 11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條例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
              本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經查實施
              者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申請報核事業計畫,故得適用本條例修正
              前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 1169 地號等 10 筆(原 7
              筆)土地暨江子翠段新埔小段 22-2 地號等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9  年 4  月 24 日至 109  年 5  月 23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漢生西路」現有巷道,並留設 1  條約寬 1.9  公
              尺至 4  公尺不等寬基地內通路(面積 20.73  平方公尺)連接漢生
              西路至陽明街,廢巷示意圖詳見本案計畫書、圖。
          四、本案所有權人如對事業計畫核定不服者,因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
              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
              新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如對本案核定處分不服者,得於本核
              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
              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5loDZ7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
              、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板橋區公所、本市板橋區文德里及陽明里里
              辦公處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板橋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板橋區文德里及毗鄰陽明里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
              公報、刊登新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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