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884233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84221569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12 期 39-40 頁
相關法條 訴願法 第 14、58 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33、34、48、8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核定自 108.12.07  日起生效實施「變更新北市三重區興
德段 724  地號等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新北市
          三重區興德段 724  地號等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並自 108  年 12 月 7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一、依據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 19 條之 1、108 年 1  月 30 日發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第 33 條
              、第 86 條規定。
          二、有關本條例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公布施行之
              本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經查實施
              者於 102  年 12 月 18 日報核本案事業計畫且市府業於 107  年 5
              月 10 日以新北府城更字第 1073533692 號函核定發布實施在案,故
              得適用本條例暨施行細則修正前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三重區興德段 724  地號等 4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8  年 12 月 13 日至 109  年 1  月 11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府 107  年 5  月 10 日以新北府
              城更字第 1073533692 號函及核定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四、本案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33 條、第
               34 條及第 86 條規定,免舉行聽證,另對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其餘內容核定處分如有不服者,依訴願法第 14 條及第 58 條規定
              ,得於本核定函達到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向內政部
              提起訴願。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ysco.com.tw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
              、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五谷里里辦公處閱
              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
              公告欄、本市三重區五谷里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
              聞紙 3  日。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