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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8421740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秋字第 8 期 3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08.15  日起實施「劃定新北市樹林區文林段 43 
、122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地區」

主    旨:公告「劃定新北市樹林區文林段 43 、122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地
          區」自 108  年 8  月 15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9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公告事項:一、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詳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說明書。
          二、公告期間:108 年 8  月 15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本市樹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都市更新處公告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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