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2 期 17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04.03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南勢段 22 地號等 5 筆(原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國賓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中 和區南勢段 22 地號等 5 筆(原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 畫書、圖,並自 108 年 4 月 3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南勢段 22 地號等 5 筆(原 4 筆 )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8 年 4 月 12 日至 108 年 5 月 11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本案於審議期間實施者由兆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為國賓大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另實施方式由權利變換調整為部分協議合建、部分權利 變換。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kobinda.com/。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 、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所、本市中和區壽南里及外南里里 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一)本府公告欄、(二)本府都市更新處、( 三)本市中和區公所公告欄、(四)本市中和區壽南里及外南里里辦 公處公告欄、(五)刊登本府公報、(六)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