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13 期 13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7.12.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661 地號等 247 筆(原 20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 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661 地號等 247 筆(原 208 筆)土地都市更新 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661 地號等 247 筆(原 208 筆 )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661 地號等 247 筆(原 208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7 年 12 月 21 日起張貼本府及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8 年 1 月 3 日上午 10 時整假新北市永和區文化下溪市民活動 中心(新北市永和區保福路 3 段 2 之 1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事業計畫書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 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 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keishen.com/regenration.html) ,估價報告書詳細內 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