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11 期 14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8.06.06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泰山區貴和段 264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泰山區貴和段 2 64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泰山區貴和段 264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泰山區貴和段 264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發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 19 條、第 29 條。 二、有關本條例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 本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本案事業 計畫報核日為 107 年 11 月 30 日,故得適用本條例修正前之規定 。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8 年 6 月 6 日起張貼本府及泰山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08 年 6 月 1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泰山明志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泰山區 明志路 2 段 426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 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 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NDrVk),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 處查詢,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