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秋字第 12 期 29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7.09.07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 113 3 地號等 2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恆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永和 區信義段 1133 地號等 2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 自 107 年 9 月 7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 1133 地號等 22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7 年 9 月 7 日至 107 年 10 月 6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中山路 1 段 100 巷」現有通路,廢巷示意圖詳 見本案計畫書、圖。 四、本案所有權人如對事業計畫核定不服者,因該事業計畫之核定係屬於 依法律應進行聽證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 109 條之規定免除訴願 及其先行程序,是其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臺北高 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1 號)提起行政訴訟 五、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s://www.hengyuees.com/。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 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永和區公所、本市永和區信義里及毗鄰轄區中 溪里里辦公處閱覽。 六、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永和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永和區信義里里及毗鄰轄區中溪里里辦公處公 告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