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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7353567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6 期 4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7.11.05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14 地號等 2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14  地號等 2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7  年 11 月 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7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八勢里活動中心(新北市淡水區八勢一
              街 42 巷 19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siujie.com.tw/)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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