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6 期 27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新北市新店區建國段 461-1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 市更新地區」自 107.04.30 日起實施
主 旨:公告「劃定新北市新店區建國段 461-1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地區 」自 107 年 4 月 3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公告事項:一、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詳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說明書。 二、公告期間:自 107 年 4 月 30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及新北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都市更新處公 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