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春字第 7 期 19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7.02.10 日起實施新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 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永和區得和段 961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新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永和 區得和段 961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7 年 2 月 10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永和區得和段 961 地號等 36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7 年 2 月 22 日至 107 年 3 月 23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廢止本案範圍內「中正路 412 巷 2 弄」部分現有巷道,廢巷示意 圖詳見本案計畫書、圖。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yuanshuo.com.tw/index_2.php。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 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永和區公所、永和區得和里 及毗鄰轄區潭安里里辦公處、潭墘里里辦公處閱覽。 五、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 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永和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永和區得和里及毗鄰轄區潭安里里辦公處、潭 墘里里辦公處公告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