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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6354105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秋字第 11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7.09.12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觀段
864-2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觀段 864-2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7  年 9  月 12 日起張貼本府及
              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板橋區歡仔園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大觀
              路 1  段 38 巷 1-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lur.com.tw/product-detail-1888091.html),其最終
              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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