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冬字第 1 期 45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10.07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全安段 389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全安段 389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一、99 年 5 月 12 日發布施行之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案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本 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 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更 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第 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本案事業計 畫報核日為 106 年 12 月 27 日,故得適用本條例修正前之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9 年 10 月 7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9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新莊區新泰活動中心(新北市新莊區建中街 116 巷 3 弄 2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tinyurl.com/y7z2voxe),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