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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63539633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冬字第 12 期 2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11.24  日起實施「變更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
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欣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新北市汐止
          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
          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
          圖,並自 106  年 11 月 24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19 條之 1、第 29 條、第 29 條之 1  及權
          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7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
              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11 月 30 日至 106  年 12 月 29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dtrc.com.tw/project_detail/14/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
              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汐止區公所、本市汐止區秀
              山里及毗鄰轄區秀峰里里辦公處閱覽。
          四、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汐止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汐止區秀山里及毗鄰轄區秀峰里里辦公處公告
              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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