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冬字第 4 期 15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6.10.07 日起生效實施「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 683 地號等 56 筆(原 5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漢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北市中和 區大華段 683 地號等 56 筆(原 5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 畫書圖,並自 106 年 10 月 7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 683 地號等 56 筆(原 5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10 月 13 日至 106 年 11 月 11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 網址如下: http://www.apexer.com.tw/tpl_show_select.php?f_id=9&classnum =3&num=130&page=0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本府 都市更新處、本市中和區公所、本市中和區景福里及毗鄰轄區景新里 里辦公處閱覽。 四、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中和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中和區景福里及毗鄰轄區景新里里辦公處公告 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