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秋字第 14 期 13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6.09.16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 6 地號等 68 筆(原 7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中國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 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68 筆(原 7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6 年 9 月 16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 1716 地號等 68 筆(原 7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9 月 22 日至 106 年 10 月 22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chinaremc.com/login_sb.html。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 間內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板橋區公所、本市板橋區深丘里 里辦公處閱覽。 四、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板橋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板橋區深丘里里辦公處公告欄、5.刊登本府公 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