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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63536375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秋字第 8 期 15-16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6.08.10  日起實施「變更(第 2  次)新北市板橋
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
「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主    旨:公告核定實施全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變更(第 2  次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自 106  年 8  月 10 日
          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19 條之 1、第 29 條及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7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第 2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江子
              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8  月 17 日至 106  年 9  月 15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hunangyang.com.tw 。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
              至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板橋區公所、本市板橋區江翠里及毗
              鄰轄區溪頭里里辦公處閱覽。
          四、公告地點及張貼處:1.本府公告欄、2.本府都市更新處、3.本市板橋
              區公所公告欄、4.本市板橋區江翠里及毗鄰轄區溪頭里里辦公處公告
              欄、5.刊登本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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