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4209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6353543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秋字第 4 期 1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6.07.20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76 地號等 24 筆土地(原 168  地號等 2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76  地號等 24 筆土地(原 168 
          地號等 2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6  年 7  月 20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6  年 8  月 3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新莊區農會 4  樓推廣教室 D(新莊區中正路 8
              0 號 4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hclife.tw/urbanRenewa102.html),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
              發布實施為準。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