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夏字第 12 期 19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05.24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 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自 106 年 5 月 24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 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5 月 24 日至 106 年 6 月 23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lianyuan01.jimdo.com/。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