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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6353362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夏字第 12 期 1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05.24  日起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
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自 106  年 5  月 24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第一崁小段 91-30  地號等 1
              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6  年 5  月 24 日至 106  年 6  月 23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lianyuan01.jimdo.com/。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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