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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5341924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2 期 3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5.10.03  日起公告「變更新北市鶯歌區正義新村地區都
市更新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調整優先更新單元範圍)」
主    旨:公告「變更新北市鶯歌區正義新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調
          整優先更新單元範圍)」自 105  年 10 月 3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內容:詳更新計畫書及圖。
          二、公告時間:自 105  年 10 月 3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及新北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都市更新處公
              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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