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2 期 30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5.10.03 日起公告「變更新北市鶯歌區正義新村地區都 市更新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調整優先更新單元範圍)」
主 旨:公告「變更新北市鶯歌區正義新村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調 整優先更新單元範圍)」自 105 年 10 月 3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內容:詳更新計畫書及圖。 二、公告時間:自 105 年 10 月 3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及新北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都市更新處公 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