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秋字第 8 期 21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5.08.19 日起實施「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 崁小段 568-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 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568-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 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568-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568-9 地 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自 105 年 8 月 19 日起發 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及第 2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568-9 地號等 1 4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 小段 568-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5 年 8 月 19 日至 105 年 9 月 17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www.chicony.com.tw/ch/p age.php?level1_id=QCUlXiQjMUAlJV4kIw==&level2_id=QCUlXiQjMjN AJSVeJCM=。 四、計畫內容詳見變更事業計畫書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 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