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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5341387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夏字第 7 期 36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5.05.16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76
地號等 15 筆土地(原 168  地號等 2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76  地號等 15 筆土地(原 168
          地號等 2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5  年 5  月 16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5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  時整假新北市新莊區農會 4  樓推廣教室 B(新莊區中正路 80
              號 4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hclife.tw/service3.html)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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