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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4344038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冬字第 8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4.11.26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61
1 地號等 1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611 地號等 1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4  年 11 月 26 日起張貼本府及
              汐止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汐止區福安里里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勤進
              路 1  號 3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realycorp.com.tw/ urban_details.php?urban_id=JCUz
              IyE=),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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