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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4343313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夏字第 5 期 1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4.04.22  公告「板橋都市計畫 C4B  等樁位復建暨廢除
作業」案成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樹林區文林段 43 地號 1  筆(原 38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4  年 4  月 30 日起張貼本府及
              樹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  時假樹林區潭底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 1  段 289
              巷 8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daanwenlin.pixnet.net/blog) ,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
              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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