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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 104343295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6 期 5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4.07.31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62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
62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62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 362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04  年 7  月 3
              1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兵舍 E  會議
              室(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131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2013.farglory.com.tw/FG_group_website-CH/FG_land/
              citinew/p01/page.aspx?p=13),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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