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第 9 期 19-20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4.03.06 日起公告並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 段 119 地號等 1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19 地號等 1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自民國 104 年 3 月 6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119 地號等 12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4 年 3 月 6 日至 104 年 4 月 6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rucker119.jimdo.com/。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