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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2250610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2 期 1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13.01.04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捷運板新
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板橋細部計畫(捷運板新
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捷運板新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
          )」案及「變更板橋細部計畫(捷運板新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
          )」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1  月 4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13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整及 113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板橋區玉光市民活動中心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板橋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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