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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2196432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4 期 25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變更澳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案及「擬定澳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澳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
          定澳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3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  條、第 4  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112  年 7  月 18 日第 1
          037 次會議紀錄及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12  年 8  月 18 日第 155  
          次會議紀錄辦理。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2  年 10 月 20 日起於本府、本市貢
              寮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訂於 1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貢寮區貢寮市民活動中心舉辦
              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貢寮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
                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貢寮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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