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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21894456F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1 期 17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10.03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2  年 10 月 3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12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新店區
              公所 7  樓防災應變中心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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