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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2066773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夏字第 4 期 1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4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04.24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板橋細部計畫(配合
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特 1
))(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10-22 地號等 7  筆土地)」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板橋細部計畫(配合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
          要點)(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特 1))(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10-22 
          地號等 7  筆土地)」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2  年 4  月 2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1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2  時整假本府 11 樓西側第 2
              會議室(1102)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提出陳情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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