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第 12 期 21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03.17 日起實施「擬定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 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第二階段)」案
主 旨:核定「擬定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第二 階段)」案,自 112 年 3 月 17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