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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20279427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第 9 期 16-17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02.24  日起實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二次通
盤檢討)(變更審議編號第 3-2  案部分行水區為宗教專用區(附))細
部計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審議編號第 3-2  案
          部分行水區為宗教專用區(附))細部計畫」案,自 112  年 2  月 24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消息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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