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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1227304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10 期 16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11.11.30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樹林(含山佳地區)都市
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定樹林都市計畫(公共設
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樹林(含山佳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
          討)」案及「擬定樹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
          」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3、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1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假本市樹林區
              公所 3  樓禮堂、11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整假本
              市板橋區公所 6  樓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樹林、板橋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都市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及本市樹林、板橋及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
              考審議。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與會人員進入會場期間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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